繼走完存量地方政府性債務(下稱“地方債”)清理甄別這步棋後,財政部制定食品的《地方政府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已進入征求意見階段,這意味著地方債管理開始邁出第二步:將地方債分門別類納入預算管理。 不過,地方債被納入預算管理之前,國務院會對其進行限額。國務院將會確定地方債清理甄別之後的債務總額,而財政部會依此再確認各地區的債務總額。 地方債甄別 《第一財經日報》記者瞭解到,《辦法》是依據新預算法和《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下稱“43號文”)來制定的,而《辦法》內容針對未來地方債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準、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調整。地方債編制預算層級隻包括省、市、縣三級,鄉鎮不得舉借政府債務。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曾撰文表示,原預算法規定,“地方各級預算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但實際上,地方政府出於發展需要,采取多種方式融資,已經形成較大規模的地方衛生政府債務。這些債務多數未納入預算管理,脫離中央和同級人大監督,存在一定的風險隱患。 為將這筆巨額地方債納入預算管理,43號文明確把地方債分門別類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而《辦法》則是在43號文基礎上,對地方債納入預算管理做出具體操作安排,比如對地方政府的存量債務、新增債務和在建項目債務如何納入預算管理更加明確。 安全為瞭把超10萬億元食品的存量地方債納入預算管理,財政部去年10月底發文,讓各地財政部門對當地存量債務進行清理,甄別政府債務,為將政府債務分成一般債務和專項債務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奠定基礎。 財政部將沒有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主要依靠一般公共預算收入的項目,列為一般債務。而有一定收益、計劃償債來源依靠項目收益對應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專項收入、能夠實現風險內部化的項目,甄別為專項債務。另外,項目有一定收益但項目收益無法完全覆蓋的,無法覆蓋的部分列入一般債務,其他部分列入專項債務。 除此之外,《辦法》規定,對於PPP項目的財政補助也按照支出性質分別納入一般公共預算和政府性基金食品預算管理。 為瞭在建項目後續融資,《辦法》規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保障性住房、公路、水利、土地儲備等在建項目衛生,仍可繼續按原協議通過貸款舉借政府債務。其中,需要舉借政府債務的在建項目,優先通過政府債券解決,不足的通過原協議貸款解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