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南京市共有產權保障房管理辦法(試行)》正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南京市住建委住房保障處處長蔡熹蔚表示,待收集完意見並待法制辦討論審批後,將形成最終執行方案。但可以肯定的是,共有產權保障房今年將取代經濟適用房登上歷史舞臺。 申購對象確定在六個區 南京市擬定的這一辦法界定瞭“共有產權保障房”的概念,即保障對象按出資金額比例與政府委托部門或機構按份擁有產權的保障性住房。 南京共有產權保障房申購對象擬確定為玄武、秦淮、建鄴、鼓樓、棲霞、雨花臺六區范圍內的城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傢庭,其傢庭收入、財產、車輛、住房狀況等均需符合相關規定。 南京共有產權保障房套型擬以中小戶型為主,單套建築面積原則上不超過90平方米。供應給低收入住房困難傢庭的套型按人口分配,其中1人戶45平方米左右,2人戶55平方米左右,3人及以上戶65平方米左右。 衛生 |